遭指「驅趕」城中城公園喝酒民眾 警:遣詞錯誤造成誤會

週一一早來到高雄市鹽埕區府北公園,5、6個人在馬路旁聊天、喝酒。

聚集的民眾說,長年住在公園附近,幾乎天天會聚集,若聲音太大會有警察到場了解、規勸,但沒有惡言相向或被驅離過,但晚間常態性有人群聚喧譁,也有鄰近住戶坦言受影響。

鄰近住戶表示,「早上或半夜那段時間,經過的時候會心生恐懼,若沒有超出法律上的事情的話,可能警察他們也比較沒有辦法去解決這些事情。」

城中城大樓火災後,原址改為公園,因民眾投訴常有喧鬧、脫序行為,警方將這區列為重點,卻也傳出分局長下令要求驅趕,引發民代不滿,質疑將市民當病毒。

人安基金會高雄平安站站長林松柏指出,「使用的人大部分是附近的居民,喝酒這件事情,其實大家要去思考的是,只是一個互動的方式,但是不要去一定覺得好像就是不對,當然如果造成環境的污染或是喧譁,我們就必須要去制止他。」

高市鹽埕分局副分局長官志洋回應,「惟當時誤用『驅趕』兩字,分局長用字遣詞錯誤造成誤會,已深切檢討改進。」

警方表示,府北公園去年10月啟用後,110報案件數21件,當中喧譁妨害安寧、路倒為多數,分局長說出「驅趕」一詞,是誤以為大白天有民眾喧鬧妨害安寧,將深自檢討,市府也要求分局改進,至於群聚民眾會請社工訪查、關懷,若有治安問題則會請警方加強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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