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政院打臉?林佳龍不認為 「地方政府自己要修正」

有媒體形容,行政院宣告「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無效,是在打臉當時促成這項條例通過的前台中市長、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林佳龍今天表示,中央「空污法」已修正,地方政府也要做適法性修正,才不會與中央法令牴觸。

 

林佳龍表示,他擔任台中市長時,促成台中市議會通過自治條例,大家可以思考為什麼雲林縣政府及縣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被宣告無效,台中市的自治條例卻生效,關鍵是台中並非「禁用」而是「管制」,台中的自治條例也沒有另訂罰則,而是遵守「空污法」規定。但「空污法」已經修正,地方政府就要趕快做適法性修正,才不會與中央法令牴觸。

 

林佳龍認為,地方政府不要以對抗方式處理空污問題,中央與地方要相互合作。過去他以「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作為槓桿,促使中火減煤、降載、更新設備,並且向中央爭取到以燃氣機組取代燃煤機組,都是具體成果。因此當中央修正「空污法」後,地方也務必要做配套修改,不要把責任都推給中央,地方也要努力。

更多相關新聞
中火死灰復燃?行政院:部分條例無效
「武功」被廢 盧批中央為所欲為
中市府氣壞 強調一定尋求法律救濟
前中市環保局長:盧秀燕應該要負責
生煤條例遭宣告無效 藍營批雙重標準

相關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