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朋友利用任公司負責人 公司倒了朋友跑了
54歲陳姓男子被朋友利用為人頭開公司,最後公司倒了,朋友跑了,自己淪為詐欺通緝犯而不自知,直到日前遭警方盤查時,才知道自己因詐欺案遭到通緝,警依法將其逮捕,訊後解送士林地檢歸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員警日前巡邏行經東區精武路與進德北路口時,見陳姓男子在路口徘徊,警即上前關懷,詢問是否需要幫助,經查證身分,赫然發現陳姓男子竟是詐欺通緝犯,而當警方告知陳男其已遭士林地檢發布通緝,老翁相當訝異,直呼:「怎麼會這樣?」直到警將其逮捕帶回所偵訊,陳男仍然無法置信,待其釐清事情的原委時,才驚覺誤信友人。
多年前,友人約陳男合夥開設公司,主要營運者為友人,自己則是借名擔任公司名義負責人,沒想到前陣子公司營運出現了問題,朋友還告訴他不用擔心,如今自己因詐欺被地檢通緝,還是被警察盤查後才得知,現在回想起來,實在悔不當初,直說道:「花費這麼大的力氣才認清一個人,真是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