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美投資人提集體訴訟案 聯電支付300萬美元和解

美國司法部起訴聯電違反營業秘密保護法,衍生集體訴訟案,美國法院核准聯電與原告和解,聯電支付300萬美元作為集體訴訟和解基金。

聯電竹科總部。(檔案照)
美國司法部起訴聯電違反營業秘密保護法,衍生集體訴訟案,美國法院核准聯電與原告和解,聯電支付300萬美元作為集體訴訟和解基金。圖為聯電竹科總部。(檔案照)

聯電指出,原告Kevin D. Meyer於2019年代表自己及其他購買聯電美國存託憑證(ADR)之人,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對聯電及若干高階經理人以違反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及Rule 10b-5等為由,提起集體訴訟。

聯電公告表示,法院於美東時間2021年5月3日核准公司等與原告Kevin D. Meyer等人集體訴訟和解協議。聯電支付300萬美元作為集體訴訟和解基金,用於分配予參與集體訴訟的原告及支付原告律師和法院相關費用。

美國司法部是於2018年11月起訴聯電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案件,聯電2020年與司法部達成和解,司法部同意撤銷對聯電的指控,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美光(Micron)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以及可能從4億到87.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及罰金等。

聯電承認侵害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6000萬美元的罰金,並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司法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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