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遙控無人機規範 新北交通局:安全操作免受罰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自一○九年施行至今,根據新北交通局統計,受理遙控無人機飛行申請逾三千九百件,有六件違規開罰共十八萬元,違規態樣包括進入禁止飛航區域,以及未距離建築物、障礙物三十公尺以上等,提醒操作人務必遵守規定避免受罰。

交通局綜合規劃科長吳政諺指出,新北市已公告二百八十二處遙控無人機禁止限制區域,提醒使用遙控無人機時務必遵守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5要、5不要」;要在白天飛行、要在視距內進行操作、要低於四百呎活動、要隨時監視遙控無人機飛航及其周遭狀況、要遵守管理規則的操作限制,如遠離高快速公路、鐵道、建築物及障礙物三十公尺以上。「5不要」不要與其他航空器和建築物或障礙物接近或碰撞、不要投擲或噴灑物件、不要裝載危險物品、不要於人群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不要同一操作人同一時間控制二架以上遙控無人機。

交通局表示,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如有於公告禁止、限制區域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或排除相關操作限制,可於活動日十五天前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
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申請(https://drone.caa.gov.tw/);一般民眾不得於公告禁止、限制區域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亦無法排除操作限制。另提醒使用者操作遙控無人機前應完成註冊、操作證、保險等,保障自身權益及他人安全。

如違反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依情節輕重可裁處三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如造成相關事故恐衍生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呼籲遙控無人機操作人務必遵守相關規定,相關資訊請上交通部民航局或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