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公告市長、議員、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期程

基隆市選委會發布第二十二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公告,除已張貼於基隆市選委會公佈欄外,七區選務中心也會張貼。(圖:基隆市選委會提供)
基隆市選委會發布第二十二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公告,除已張貼於基隆市選委會公佈欄外,七區選務中心也會張貼。(圖:基隆市選委會提供)

▲基隆市選委會發布第二十二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公告,除已張貼於基隆市選委會公佈欄外,七區選務中心也會張貼。(圖:基隆市選委會提供)

中選會昨(二十五)日發布一一一年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公告,從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九月二日止,由各地選委會受理候選人登記;市選委會昨天也發布基隆市第二十二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公告,除已張貼於基隆市選委會公佈欄外,七區選務中心也會張貼,並會公告在該會網站。

市選委會表示,基隆市長、市議員選舉公告為中選會職權,由中選會公告。市長、市議員、里長選舉受理登記時間,皆為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二日每天上午八時起到十二時止、下午一時三十分起到五時三十分止。市長及市議員參選領取書表及申請登記地點為基隆市選委會;里長參選領取書表及申請登記地點為各區區選務中心(區公所),候選人申請登記相關表件,已登載中選會及基隆市選委會網站,供候選人下載使用。

市選委會指出,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應於規定之候選人登記時間內,備具規定表件及保證金,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向各受理登記機關為之,並應繳驗國民身分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上項申請登記者,並應繳驗申請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附委託書。

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候選人繳納之保證金,除未當選之候選人得票不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規定票數不予發還外,餘均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包括當日)發還,但保證金發還前依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二項規定應逕予扣除者,應先扣除,有餘額再發還其餘額。

選委會也指出,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登記時如表件或保證金不合規定,或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不予受理。填寫之表件有欠缺,應當場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