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個資洩漏 基隆關籲業者強化安全維護

記者古可絜/綜合報導

為落實報關業對個人資料保護及外洩通報機制,避免發生個資洩漏,損害當事人權益,財政部於去(111)年訂定並實施,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報關業應依該辦法規定,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建立檔案,並完成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置放營業場所備查,以強化個資保護及事件之處理。

基隆關說明,為協助報關業者瞭解規範內容、具體執行方式及落實相關規定,關務署已於官網建置「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可供下載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供參考使用;報關業者可參考上述範本自行檢視公司規模及營運情形,諮詢個資保護或資安管理顧問,儘速完備內部個資管理措施及稽核流程,訂定適切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落實執行。

基隆關提醒,為責成企業強化個資的資安維護作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本年5月修正,提高該法第48條規定罰鍰上限額度,業者未依規定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