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門號淪詐騙工具 NCC通過管理辦法將「虛擬行動網路業者」納管 須落實認識用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4/17)審議通過「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事宜。此辦法將 MVNO(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納入規範,要求落實了解用戶資訊及各項營運面、技術面之風險管理、內控查核等義務,並特別針對企業客戶申請用戶號碼情形,責成電信事業需加強管理。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去年6/16曾頒布「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簡稱KYC指引),此指引雖對電信打詐發揮一定效果,但打詐仍需持續精進。今日通過的「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則是把指引內容進一步法制化。

NCC表示,「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草案已於今年2月23日至3月25日辦理預告程序,並於3月14日邀集相關利害關係人召開公開說明會;NCC 考量產業特性、科技演進及打詐政策必要性,衡酌各方建議後,通過本辦法草案。

NCC 說明,本辦法將獲核配電信號碼的電信事業,以及從事用戶號碼批發轉售服務的電信事業(如MVNO業者)納入規範,要求落實認識用戶(KYC)及各項營運面、技術面之風險管理、內控查核等義務,並特別針對企業客戶申請用戶號碼情形,責成電信事業應加強管理。

考量網際網路零售購物平台快速交易特性,NCC亦請相關業者共同協力,協助檢視用戶號碼相關商品販售資訊符合本辦法規定,使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時,獲得必要資訊。

NCC 強調,本辦法配合行政院打詐策略行動綱領1.5版之「堵詐」策略,避免號碼淪為詐騙工具,強化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之使用管理及落實KYC機制,使號碼資源合法有序使用,期達成堵詐之立法目的,維護人民財產安全與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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