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地檢署報告查賄 政院:當然不妥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葉毓蘭6B4邀請法務部長、檢察長等人至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專題報告「選舉、公投政治偵辦爭議」等相關議題遭質疑違憲,律師出身的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7日表示,值得商榷,邀請個案該地管轄的檢察長當然是不妥當。

台中第2選區立委補選,民進黨籍台中第2選區立委補選參選人林靜儀日前質疑國民黨籍參選人顏寬恒出席餐會,疑有賄選嫌疑;台中地檢署說,已通知里長與里民等相關人士到案查證,將釐清是否違反選罷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6日邀請法務部長蔡清祥、檢察總長江惠民、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台中地檢署檢察長黃謀信等人列席,專題報告「司法不可雙標,行政必須中立─選舉、公投政治偵辦爭議」,並備質詢,輪值召委葉毓蘭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質疑此舉有違憲之虞。

羅秉成7日接受專訪時說,這確實值得商榷,大法官釋憲416號解釋得很清楚,官員受邀到立法院報告,原則上有義務出席,但是416號解釋特別指出,例如檢察官、公平會委員等沒有出席義務。

羅秉成指出,6日是報告案非預算案或法案,邀請江惠民、邢泰釗、黃謀信等人的目的「呼之欲出」,否則為何要邀請個案該地管轄的檢察長到立法院,這樣當然是不妥當,6日的會議報告案主題也有些先射箭再畫靶。

羅秉成強調,6日江惠民、邢泰釗、黃謀信都請假未到,因為到了反而對不起自己的工作。不過他指出,6日會議是程序問題,應該沒有法律制裁的考量,但民眾可以評評理,未來如果都這樣做,檢察官該怎麼辦案。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