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稅於民怎麼還? 發放現金、消費券各有利弊

今年超徵的稅收估計大約會有4,500億,朝野都說要還稅於民,但要怎麼還呢?有學者認為直接發現金最快、最乾淨俐落,因為如果是發消費券還要多花錢去印刷。同時現在更出現了發錢、也發券,雙管齊下的建議選項,例如一般民眾普發消費券,對低收入戶等有需求的人,則比照紓困補助、用現金匯款。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vs.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你傾向現金還是消費券?我們過去兩次都是消費券。我提醒你喔! (消費券)要花幾十億的處理成本喔!」還稅於民成為議題,但發券還是發現金?朝野沒共識,蔡總統說各種方案都評估。

中央大學台經中心執行長吳大任:「我們現在碰到的經濟問題是外需衰退,如果發消費券是沒辦法彌補出口廠商他們受到的影響,要再去印這些消費券,其實政府還要花錢去做這個事。」

台灣總共有過三次發券經驗,第一次是2009年金融風暴期間,馬英九政府發行了3,600元的消費券;接著新冠疫情期間,蔡英文政府也兩度發券,2020年發放三倍券,每張印製成本2.92元,加上兌付手續費、系統研發等,總成本達22億元;而2021年發放的五倍券,每張印製成本2.7元,總成本則達20.85億元。

事後評估效益,2009年的3,600元消費券拉抬年度GDP成長0.28%到0.43%,而三倍券和五倍券分別帶動年度GDP成長0.5%和接近1%。至於發現金,疫情期間多國都有先例,美國從2020年到2021年就發了3次、每人領到總額達3,200美元;新加坡和日本也分別在2020和2021年,發給國人600元星幣及10萬日圓。

中央大學台經中心執行長吳大任:「拿到券之後想要現金還是可以拿去換,有時候券在百貨公司消費還有其他優惠,所以有些人會去收集這些消費券。我覺得最便利的方式就是直接發現金。」

但也有專家擔心民眾把領到的錢存起來、無助刺激消費,還有學者建議雙管齊下也可以是選項,例如普發消費券之外,低收入戶等有需求的國人比照紓困補助、現金匯款。只是若真要採用發券發錢並行做法,在行政作業上勢必增加更多程序,想在農曆年前實施有一定難度。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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