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曝趙少康「1億元賤買中廣」 非捏造、無惡意獲不起訴處分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2023年找來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搭檔代表國民黨參選第16任正副總統,卻引來國民黨前立委邱毅質疑,在YouTube頻道上曝趙「以1億元取得中廣、國民黨黨產遭到賤賣」。趙少康不滿邱毅言論,提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邱並非憑空捏造,27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趙少康提告控訴,邱毅2023年12月5日在YouTube頻道稱「趙少康僅以新台幣1億元取得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當時高育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岳父)出價20億元遭到拒絕,中國國民黨黨產遭到賤賣」等言論,已損害他的名譽,邱涉犯「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等罪。

邱毅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所說的內容均有新聞資料可證,例如:中廣股權形式上交易總價為57億元;簽約後4日收取趙少康1億元簽約金,違反營業常規;趙少康坐享非廣播部門資產之使用、收益利益等。此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也寫到,高育仁當時欲購買中廣,確提出價金50億元與15億元的兩種不同方案。

北檢認為,邱毅是根據公開資料評論、提出個人看法,難認主觀上有惡意詆毀趙少康或傳播不實之事的犯意;且趙少康當時參選副總統,邱毅所言並非憑空捏造,而是對政治人物理念、品行的監督與檢驗,為立法者賦予國民對公益事項進行討論與批評的空間,為言論自由保護範疇。

北檢強調,邱毅的言論縱令趙少康感到不快,卻非捏造、惡意、攻訐,難認觸法,27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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