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淑媞】臺灣新冠疫情的衝擊與反思

臺灣新冠疫情的衝擊與反思。天下文化出版
臺灣新冠疫情的衝擊與反思。天下文化出版

全球人類用生命與生計交織出一場空前實驗

2020以來,年復一年、一波又一波,歷經不同變種、不同時空與防疫條件,新冠病毒似乎在嘗試傳遞恆定的訊息:

1. 人類可以被它打倒,但也可以控制它。

2. 有效的控制方法,在不同文化、人種或收入、不同政治體制、不同經濟發展水準、不同時間,都一樣有效大幅降低傷亡。

3. 如果不採取有效方法,即使已經歷一次又一次死傷,仍會繼續死傷(直到病毒真正變溫和,但不知是何時)。

4. 不論人均收入多高、醫療體系曾經排名多好(例如瑞典醫療體系曾排全球第一,壽命與公衛體系在全球都是名列前茅),只要不採取有效方法,一樣會有很嚴重的傷亡,而且即使在有了疫苗、藥物以後,傷亡依舊高。

5. 曾經有效控制、傷亡很低的,如果放棄有效方法,即使有了疫苗與藥物,仍會出現嚴重傷亡,而且,死亡不亞於第一年其他國家的遭遇,例如:挪威、南韓、臺灣。

6. 有效的控制方法,即使只用一些、不用到極致,也足以減輕傷亡,例如:日本、新加坡。

疫情可縱、可控,有作為,死亡就低,不作為,甚至鼓勵群聚、用錯誤的訊息麻痺人民、使支持者信以為真、放鬆防護,死傷就會慘重。

有效控制方法是什麼?經過不同學術團隊反覆比較驗證、也獲得WHO專家的確認,就是公共衛生,包含三段五級設計:在初段預防上,第一級是針對傳播方式採取通盤防護(小自個人戴口罩,環境通風,大至必要時的停課、停餐廳內用、減少大型群聚等),第二級是針對病因採取特殊防護,也就是疫苗,應普及接種;次段(第三級)預防是提早發現感染,進而能透過隔離而支援到初段預防,也使三段預防的妥善治療(第四級)與長新冠復健(第五級)得以及早展開。

公共衛生包含醫療,但超越醫療。在疫苗與抗病毒藥物發明之前,它已經能拯救生命、避免災難,在疫苗與抗病毒藥物發明之後,它能使醫療效果發揮到最大,並侷限疫情規模,避免醫療崩潰、減少社會失序。

公共衛生的非藥物措施,不需昂貴物資,卻能創造健康、社會公平與經濟之共贏,正是實踐永續發展精神的做法。公衛模式與醫療模式之差異,正如同永續經濟與傳統經濟之差異,從一味以花錢解決問題卻衍生更多問題及不公平,轉為有方向感的以企劃及設計來解決問題且更公平,它實踐的不是有形的價錢,而是有錢也買不到、但不用很多錢也能做到的「價值」。

公共衛生需要的,是決策力與執行力。而正由於人治太不可靠,因此,應該有系統的規劃並借重各界專家,此外,對於最重要的事務,最好形諸於法律,就特定事項,明訂政府、相關業者與人民之責任、義務,具備強制力、約束力,對社會形成更堅實的保障。

可惜的是,在西方世界追逐資本主義的最高利潤之下,高舉自由旗幟,反對政府干預,公共衛生不受歡迎、日益式微。

而臺灣很幸運的擁有完善的傳染病防治法,卻在一黨獨大、總攬五院大權之下,被棄之一隅,且不受監督、節制,導致在世紀大疫來襲時,政府說棄守就棄守,無法持續貫徹法律對人民之保障。非常可惜!也應該深入反省:法律明定的責任義務不執行,釀成重大災害,真的是民主法治社會所可以接受的嗎?

臺灣防疫如何評價——三年應該合在一起算嗎?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在民進黨全代會報告施政績效,指出在主要的國家中,臺灣染疫死亡率最低,超額死亡率是世界第三低。聽在新冠亡者的家屬與正為新冠後遺症所苦的民眾耳裡,月之超額死亡8,758人、7月新冠死亡2,191人,合計10,949人死亡,光是2022這一波,已超過4個九二一震災,請問,這樣還繼續宣傳其很輕微,臺灣人為什麼不憤怒?

尤其是,不論從臺灣1-3月對抗Omicron的經驗,或是借鏡日本、新加坡、紐西蘭的實例,很多死亡確實是不必要而且可以避免的!

政府用嘴巴說很輕微,病毒就會輕微嗎?4月初已經知道檢驗沒準備、兒童疫苗還沒打、藥物買太少給太慢,指揮官對疫情規模沒概念、沒盤算,對於快篩該買多少還在用清零時代裹小腳式的估算,既然如此,當看到疫情開始失控,為什麼還是不肯踩剎車?

一個恩恩已經很不捨了,而事實上,很多恩恩都走了。很多,在抵達醫院前已經死亡。我們所一向引以為傲的健保醫療體系,最卓越有愛心的醫護團隊,都還來不及幫上忙。

明明總統與行政院院長都很清楚說不會放任病毒肆虐、會減災。結果,先是不準備、搞不清楚自己正在做什麼,等到情況失控,還在爭議誰不懂流行病學、誰的著作等身,反正,就是不剎車、不減災。這一切,到底為了什麼?不該給人民一個合理交代嗎?

剎車減災有沒有用,如圖9-1所示,看原本4月23日發生率居當時戰國六雄(全臺疫情最早竄升的六個縣市)第四高的臺北市,到了7月底確診率與名次的變化,或許也可見一斑。臺北市先是在4月底就超前部署授權學校停課,到5月中又積極啟動會考後全面改遠距上課,到了7月底,它的確診率18%,掉到全臺第12低,成功退到中段班,脫離六雄,而其他五縣市都還高高在那兒。

人民並未苛責政府無法持續清零,但是,明知該準備的防疫三寶卻無一到位,而說好的減災,也不做;有法令,卻不依法防疫,叫全民自主應變;決策不先與基層溝通,民眾無所適從,還說要怪就去怪病毒;造成一萬人死亡,還是繼續拗說都很輕微;重症有86%都死了,這叫做清零?還誇耀有「把事做好」(指揮官的競選標語),這是何等的諷刺!

為什麼開放不能等、傳播速度不能緩?

美國如期在6月15日審查通過了莫德納疫苗用於6個月至5歲幼兒,以及BNT疫苗用於6個月至4歲幼兒的EUA。這兩個疫苗先前就已經在進行臨床試驗、準備申請用於幼兒,這是國際都知道的。6月中要審查的消息,在4月底就發布了。

如果以蒼生為念,應告訴大家新冠的傷害,包括長新冠,而非散播不實訊息說很輕微、還講無敵星星,好像感染比較好;主要傳播途徑也要弄清楚、跟大家講清楚,針對空氣傳播做好防範。如此,請大家再稍微忍耐3-4個月才開放,把握這段期間,把疫苗、快篩試劑、藥物準備好,還沒打疫苗的趕快去打,把高齡長者的三劑接種率盡量拉高到九成以上、5-11歲學童疫苗開打,並預先下單6個月大以上的幼兒疫苗,然後,在8月左右開始鬆綁防疫措施,這時,疫苗效果正好,又適值暑假停課,擴散速度不會那麼快。而且,所有年齡層都可以打疫苗了,各年齡層民眾,都已可以共同承擔部分防疫責任。

或者,在3月底、4月初疫情蠢蠢欲動時,政府了解到自己防疫三寶都還沒到位,應該先採用公衛措施,包括擴大篩檢、限制大型活動等,盡力爭取時間,那麼,不論根據先前對抗Alpha的經驗、1-3月的經驗,或新加坡、日本、紐西蘭對抗Omicron的經驗,傷亡規模一定可以小很多。

不肯緩,這麼急,到底為了什麼?

犯過的錯誤,有改善嗎?

人民並不會苛責政府永遠不犯錯。但,一個以民為念的政府,會努力改正錯誤,避免同樣的問題反覆發生。如表9-1所示,就防疫最重要的幾件事,追蹤比較這三年來是持續精進、或依然故我,而疫情又是如何控制下來的呢?可看到,同樣的錯誤,重覆在發生,而依靠的似乎就是地方政府與人民的自主應變。

自由、人權的迷思與真諦

在一般人心目中,自由是人權;不自由,毋寧死。但,真相是什麼?在危難下,自由與人權可能是相左的,所謂的自由,可能是一種放生、物競天擇。而「公平競爭」、各自求生,則是強者讓弱者自生自滅的美麗詞彙。

9-1臺灣三年來主要防疫事項表現

而瘟疫的情況更加複雜。因為它具傳染性,物競天擇的思維,最後是所有人都不安全。

看一下前面提到的叢聚流行,想像在大浪滔滔的怒海中,要一群人「自由求生」(自主應變),結果,誰會活下來、誰無法活下來?

文明的人類世界,知道大海難免有波濤,知道需要建造大船,而非各憑本事下海。大船就是政府、公共衛生體系。然而,當風平浪靜已久,例如,人類已經很久沒有遭逢大疫,在有些國家,大船早已經腐鏽,有些國家,則忌憚於「違反個人自由」,不敢下決定請大家上船。在猶豫的過程,許多人白白犧牲了。

疫苗的發明與接種,則猶如提供人們救生圈。當男女老幼都公平的有了合身的救生圈,而海象已相對不那麼凶險,或許提供了同搭大船之外的另一個選擇。

但是,在一個擁有堅固大船的國家,原本也搭載大家安渡兩個關口了,卻在救生圈尚未能發放給所有人之前,堅持撤除堤防、且棄大船於不用,逼迫所有人下海,聲稱回歸正常游泳,這到底是回歸自由與人權,或是違法怠惰、違反人民的健康人權?

環境愈險惡,形式上的假自由所創造的不公平也愈明顯。同舟共濟對某些人是不方便的。如何取捨,考驗的是領導者的智慧。更重要的是,盡責的領導者,會知道不同決策的代價,哪些人是脆弱族群、會居於劣勢,而盡力推出因應配套;但,不負責任的領導者,就用自由、人權當作遮羞布。愈是崇高的價值,愈可能被拿來如魔咒般麻痺人們的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