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琇珮請假變「潛逃」 北院:依檢方聲押資料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依規定請假赴國外旅遊,卻成了前副市長彭振聲裁准羈押禁見理由中的「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共犯」,使今(1)日銷假上班的邵琇珮向都委會主委李四川喊冤,台北地院表示,檢方所提出聲押資料所採有串證理由之一是潛逃中共犯,法院用語是「顯可疑」,非確定句。
京華城案中的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直到今天凌晨裁定結果才出爐。裁准羈押禁見的彭振聲裁定理由中赫然出現「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不但讓邵琇珮全名曝光,更讓才返國銷假的邵琇珮感到莫名其妙,向李四川喊冤,台北市長蔣萬安也特別說明,邵琇珮依規定請假至9月1日,目前已經返台。邵一早也傳訊息予副市長李四川,指稱北檢聲明完全不符實情,強調將主動向政風處說明。
北院對此指出,法院在裁定理由提及「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係依檢方所提出聲押資料所採有串證理由之一。且用語亦為「顯可疑」,並未指稱確有潛逃。後續的偵查作為部分,仍依地檢署偵辦進度為之。
此外,跟京華城案有關的強制處分,包括已羈押禁見的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及聲押失敗的檢方,都尚未提出抗告,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06條規定,抗告期間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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