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遭控誹謗李顯龍 星法院判賠281萬元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新加坡24日專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控告部落客梁實軒誹謗,星國法院認為,梁實軒影射李顯龍涉及犯罪行為,確實詆毀其聲譽,今天判他賠償新幣13萬3000元(約新台幣281萬元)。

星媒報導,梁實軒2018年11月在臉書轉發一則新聞,內容指李顯龍是一馬弊案的主要調查對象,李顯龍隨後控告他誹謗。法院去年10月審結此案。

梁實軒代表律師林鼎表示,梁實軒未對文章加以評論,轉發文章只是告訴朋友,這篇內容有趣,並重申這起訴訟沒必要,指控訴方濫用司法程序。

法官認為,梁實軒轉發文章的行為無論是否直接指控總理涉及弊案,至少是影射總理涉及犯罪行為,確實詆毀其聲譽。經考量後,裁定梁實軒賠償李顯龍的金額為新幣13萬3000元。

梁實軒於2018年11月7日在臉書轉載馬來西亞社群新聞網站The Coverage有關李顯龍的報導,同月遭李顯龍控告誹謗並索取賠償。

The Coverage報導稱,馬國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執政期間,與新加坡政府簽署新隆高鐵等不公平協議,換取新加坡幫「一馬公司」洗黑錢,李顯龍已成為該公司弊案中的「主要調查對象」。(編輯:韋樞)11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