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台南佃西重劃案收賄650萬 一審依貪污罪重判13年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嫌於2021年在職期間介入安南區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檢方指出,郭與佃西里長高進見合謀,向某工程顧問公司業者廖堅志收賄1300萬元。
台南地方法院今(1)日一審依郭信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
高進見因涉嫌與郭信良共犯同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同樣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高另涉及教唆偽證罪,處以有期徒刑6月。
顧問公司業者廖堅志則犯《貪污治罪條例》不具公務員身分,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因符合自首要件免刑。
台南地院表示,郭信良與高進見始終否認收受賄賂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此量處此刑,但由於與廖堅志談判及對公務員請託、施壓皆是郭信良所為,高進見參與情節較輕,故減輕高進見刑期。
台南地院說明,高進見2019年間接洽業者欲購買抵費地,未能完成買賣,便由郭信良2021年6月出面向業者收取賄款,廖堅志也請託郭信良憑藉其議長影響力,向都發局及地政局施壓,讓佃西部分土地提早完成土地登記。
台南地檢署去(2023)年7月大動作搜索郭信良服務處、住處等地,隨後在9月偵結起訴郭信良等人。
前台南議長郭信良涉收賄1300萬 南檢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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