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論美】消失的都市標誌~再議公共藝術沉痾

報載位於台北市敦化北路1999年設置的黃銘哲「公共藝術」作品「飛躍東區」被北市府拆除,引起藝術界風波。
目前問題膠著在:該作是否依據「公共藝術設置法」完成,也就是「適法性」與否,以及主管單位是「工務局」或是「文化局」?其實這是一個存在已久,非常愚昧的老問題,顯現本地文化界的迂腐和基礎美育的貧瘠。
類似環境雕塑、公共藝術,本人就有活生生的兩個案例。發生約二十年前,且默默無聞,一直都是儲存我心藝術品被封殺、埋沒的陳年舊事。
「節節高昇」不鏽鋼雕塑,高12公尺(圖一)是本人於1992受新竹市政府委託設計、製作的新竹市市標。

圖二:「天空」不鏽鋼烤漆雕塑,高8公尺是作者1996受新店市公所委託設計、製作的新店市市標。(圖/郭少宗提供)

「天空」不鏽鋼烤漆雕塑,高8公尺(圖二)是1996受新店市公所委託設計、製作的新店市市標。
此二座高大的雕塑是繼台中市由楚戈設計的「中字紀念碑」後,為都市立標,為市容增美的開風氣之先,故而引起藝術界矚目。
由於當年「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亦即所謂的1%公共藝術法)尚未通過實施,所以許多法律程序、維護方法都尚未成熟制定。此二作品之完成過程,全憑公家和作者雙方去摸索以及互存默契。
2004年由文建會(今文化部)出版的「台灣現代美術大系」之「雕塑類」之「抽象構成雕塑」-- 江衍疇著,收編11位雕塑家,本人榮幸入編(圖三)。以上二作皆收錄在內,受到官方與學者的肯定。

2004年文建會(今文化部)出版的「台灣現代美術大系」之「雕塑類」之「抽象構成雕塑」-- 江衍疇著,收編11位雕塑家,本人榮幸入編。以上二作皆收錄在內,受到官方與學者的肯定。(圖/郭少宗提供)

然而,幾年以後(大約2001~2005之間)本人於南部教學之際不察,此二作竟然被拆除移走,既未通知本人也未見新聞。「節節高昇」被切割後基地改做為停車場;「天空」被「消失」後原址另設一件不知所云的「龍船」雕塑。
此事件極其荒謬而粗暴,對待屬於全民的「公物」並且是公認的「市標」,礙於當年毫無「公共藝術法」給與保護和尊重,卻橫遭如此失格且違法的對待。當年網路未興,輿論無感,藝界冷漠,大眾無知,本人抗爭無門,申述無用,只能靜觀此惡質官僚文化作為持續惡化下去。
2008我終於下定決心不再參與國內公共藝術的設計提案、評審諮詢,只保留學術性研究與新聞性評論。最終在北京中央美術學院公共藝術系執教,為對岸新興文化項目中推廣公共藝術理念,傳播環境美化的種籽。直至2012完全退休,離開教壇以及公共藝術圈,做一個純粹的自己。
今日黃銘哲之作的遭遇我能理解,心有戚戚焉,而由藝術界發起的連署我亦心領,幫不上忙。
因為對於這土地這生民,我已選擇自己投效之法,大量流俗的庶民美學我已絕緣遠離,同流合污的商業行徑我已無能為力。七十爾後,猶望從心所欲而不逾矩。
那些年的「天空」早已隨雲遠颺,「節節」早已升入天聽。藝術志業,可是一瞬千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