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告贏中華郵政、追討勞退成功 勞團呼籲行政院:績效獎金應列工資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郵差王耀慶提告中華郵政公司在其任職2005年-2019年期間未將績效獎金納入薪資、以致短少提撥勞退6%,1月中時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訟二審判決王勝訴,中華郵政須提撥9.3萬元退休金,且不得上訴。

由於事關中華郵政公司是否一體適用上萬勞工回補短少的勞退提撥金,以及其他國公營事業是否比照辦理,交通部長王國材曾表示,行政院與法院見解不同,今(1)天將開會討論。

對此台灣郵政產業工會、中華電信工會、桃市產總及中華快遞企業工會等勞團今天也前往行政院召開記者會,並向行政院遞交陳情書,呼籲政府「欠錢不要欠過年」,行政院應照法院判決走。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呼籲政府「欠錢還錢」盡速處理,不要拖到過年後。也呼籲所有公營事業將有「勞務對價性」的報酬列為工資,一次解決相關問題,尊重司法獨立判決。

(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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