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贏得上訴 獲判撤銷定罪及判刑

(德國之聲中文網)民主活動人士、香港大律師,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Chow Hang-tung)周三(12月14日)"上訴得直"(香港法律術語,意思是贏得上訴),獲判撤銷定罪及判刑。

2021 年"六四"紀念日前夕,香港警方連續第二年以防疫為由禁止維園集會。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當年5月29日在個人社交帳戶發布貼文《燭光無罪,堅守陣地》,再於六四當日在《明報》發表文章《燭光承載良知重量,港人執藉說出真相》。

2022 年 1 月 4 日,法官陳慧敏(Amy Chan)裁定鄒幸彤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15 個月,當中 10 個月與另案同期執行。鄒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周三,法官張慧玲(Judianna Barnes)在判詞說,同意原審關於鄒幸彤發文意圖的裁定,的確是有意圖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不過因警方"禁止令"合法性未被確定,故"即使上訴人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亦不屬違法"。

現年37歲的鄒幸彤曾任現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副主席。她在11月對路透社記者說,"共產黨國家"可以監禁人民,但不能鎖住他們的思想。

香港支聯會成立於1989年,為反對中共鎮壓六四民主運動連續三十多年在香港維園舉行大型燭光紀念晚會。2021年9月,在其主要領導人和執行成員被捕之後,香港支聯會宣布解散。

高院法官張慧玲周三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鄒幸彤幾乎已經服完原判刑期,原定最早 2023 年 1 月 27 日刑滿。撤銷本案刑期後,將"提早一個月"滿刑,但是她仍就支聯會被指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案被還押候審。

鄒幸彤對所有的指控均不認罪,包括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未遵守警方命令提交有關支聯會成員、財務和活動的信息。

中國於2020年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對所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懲罰,最高刑期可判終身監禁。

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國政府表示,在2019年的"反送中"抗議運動之後,香港國安法對於恢復香港的穩定是必要的。

(路透社、法庭線)

© 2022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