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學仁:同婚親子關係 應另立專法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曾多次參與民法親屬篇修正的中央警察大學教授鄧學仁,昨日在憲法法庭提出警告,他認為如果貿然將同性婚姻「比照、適用」民法,將會造成女女同婚外遇後,親子如何推定?一方提供子宮、另一方提供卵子,生下的小孩如何認領?這些問題都必須另立專法規範及保障。

鄧學仁主張,目前同性結婚不是合法化問題,而是需要法制化的問題,他認為同婚必須另立專法,就像當初為了試管嬰兒等問題,訂定了人工生殖法,目前民法親屬篇大都是為異性婚設計,如果讓同婚排除適用這些法律規範,又會被質疑歧視、排擠。

就子女利益考量,鄧學仁認為如果沒有妥適立法,或造成法的不安定性、身分關係無法確立,他認為不管以後決定要修改民法或是立專法,這部分都要仔細規範,否則將會危害重大的公共利益與親子關係的確認。

鄧學仁也舉例指出,依現行法律,異性婚的非婚生子女,應適用「推定」的法律效果,但如果未來女女同婚後,有一方背叛對方與另一男子生有子女,可不可以適用現有推定關係?如果排除適用是否也是「歧視」?這也會關係到未來的繼承權相關問題。

還有,一方提供子宮、另一方提供卵子,未來所生下的小孩如何進行民法的「認領」?鄧學仁坦言這些都是法律技術面有待解決的問題。如果設立專法並不是有意差別待遇,而是對於不同性質的法律問題進行不同的規範,這才是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

鄧學仁重申,民法沒有禁止同性結婚,何來違憲之有?但如果未來要讓同性婚姻法制化,就應該循序漸進,就同婚所衍生的親子關係、認領、收養及如何推定非婚生子女,都應該以專法妥適規範,避免親屬身分關係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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