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殺人案四度開庭 精神鑑定可否做量刑依據攻防

新北地院審理捷運殺人案,今天上午再度開庭,除了提訊造成4死22傷的兇嫌鄭捷,也傳喚替鄭捷做精神鑑定的台大醫師吳建昌,他在接受檢察官詰問時,證實鄭捷曾說「刺人像刺豆腐」,還說自己如果殺人時碰到父母弟弟阻擋行進路線,"沒辦法只好照殺"。而檢辯雙方也針對精神鑑定時使用藥物輔助,以及鑑定結果是否可作為量刑依據,進行激烈攻防。(李書璇報導)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鄭捷殺人案,2號上午進行第4次開庭;法院傳喚為鄭捷作精神鑑定的台大精神醫學部醫師吳建昌出庭作證,了解精神鑑定的流程及經過,他在庭上證實鄭捷曾說「刺人像刺豆腐」;他說鄭捷曾表示行凶時他持刀刺向第一名乘客的心臟,血沒有噴出來,他馬上再朝另一人心臟刺去,他不覺得是在刺人,而是「像是在刺豆腐」。他也表示鄭捷說有向李姓同學等人透露,執行殺人計畫的時間地點是父母與弟弟較不會出現的地方,但如果父母、弟弟擋到行進路線,「沒辦法,只好照殺」。

而鄭捷的律師團曾抨擊吳建昌在精神鑑定時對鄭捷使用藥物催眠,已屬違法的不當訊問,對此吳建昌在庭上表示,鄭捷的精神鑑定是由一個團隊來進行,進行6次會談中,只有1次使用藥物輔助,是對鄭捷施打「Lorazepam」,目的是幫助鄭捷放鬆,將過去的記憶釋放出來,並對照使用藥物和未使用藥物的供述有無不同,他表示可惜藥物輔助會談的供述,沒有用得上的資料,也沒有呈現重要結果。

吳建昌在庭上也說,這次精神鑑定結論分為3大類,包括刑事責任的能力、受審的能力,以及量刑因子的能力;對此檢辯雙方就「量刑」部分激烈交火,對此吳建昌解釋,「量刑」部分在於討論鄭捷的殺人動機,他強調,自己是扮演提供見解的角色,而非提供任何實際量刑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