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交保 高院2度發回更裁 今天下午重開羈押庭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林口工五(又稱華亞科技園區)擴大用地弊案,挑檢二度聲押都獲交保,檢方再提抗告,高等法院昨日審理後,再度撤銷交保裁定。桃園地院承辦法官將於今(7/11)日下午2點再開覊押庭。

桃園地院二度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提抗告。高等法院連夜收案,昨(7/10)日上午分案,於晚間7點做出原裁定撤銷、發回桃院。

 

高院:忽略鄭文燦實質影響力

高院指出,依卷內事證,仍有事實可認定鄭文燦有勾串證人可能,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鄭可以輕易與這些涉案人接觸、聯絡。

高院認為,鄭文燦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官指稱還有潛在未浮現的相關人,有勾串之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

高院指出,現今資訊流通發達,社群媒體影響無遠弗屆,憑藉便捷的資訊工具勾串實非難事。桃院以案發至今多年,鄭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之可能,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了鄭的實質影響力,有再審酌之必要。

相關卷證昨日晚間8點50分送回桃園地院,承審法官閱卷後決定今天下午2點,再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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