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遭聲押 委任律師聲明:配合司法調查、沒有不法行為

前桃園市長、現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總統賴清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圖/中天新聞)
總統賴清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圖/中天新聞)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認為鄭文燦涉犯《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鄭文燦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圖/中天新聞)
鄭文燦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圖/中天新聞)

延伸閱讀
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鄭文燦今57歲生日不快樂 涉貪污慘遭聲押

看更多相關新聞
鄭文燦遭聲押 疑與龜山土地案有關
鄭文燦涉貪被聲押 民進黨盼檢調毋枉毋縱
鄭文燦遭桃檢控涉貪聲押 凌濤:賴清德任命鄭時知不知道?
鄭文燦涉貪聲押!議員昔猛爆「2年賺31億」:勾結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