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遭起訴求刑12年 臥室暗櫃搜出678.5萬現金 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鄭文燦涉及貪污,今遭檢方起訴,並從重求刑12年。(攝影/胡智凱)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及「工五擴大案」疑似收賄500萬元,遭桃園地檢署收押至今共47日。桃檢今(27)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不過,由於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官從重求刑12年。
涉及華亞科學園區,鄭文燦指示爭取個案變更
桃園地檢署下午說明,楊姓、侯姓及廖姓被告2011年5月間,成立「鴻展公司」投資華亞科學園區週邊土地;但時至2016年仍未能有實際開發作為;為尋求當時桃園市長鄭文燦支持,相關犯嫌自2016年底積極多次參與桃園市府會議。
檢方發現,自2016年12月13日起,鄭文燦多次在桃園市政府召集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地政局等局處,親自主持與本件土地開發案相關會議,並指示經濟發展局向行政院爭取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再由都市發展局辦理個案變更。
相約北市大飯店,當面向鄭文燦表示「不會失禮」
檢方進一步發現,侯姓、楊姓被告先後在2016年8月6日、8月22日,分別在台北華國大飯店、神旺大飯店,與鄭文燦餐敘請託協助土地變更開發案,席間並表示「不會失禮」。
檢方指出,同年9月7日,鄭文燦便在市政府召開「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會議,全盤依照廖姓被告等人訴求,決議待開發完成,本案土地得以市地重劃開發。
鄭文燦回覆「知、知、知」,市長官邸當面塞5百萬
檢方發現,楊姓被告等人見鄭文燦已予協助,便以鴻展公司資金湊足500萬元現金行賄,相約同年9月14日晚上10點在市長官邸見面,提著一只黑色手提袋,內裝著以牛皮紙袋包裝,每10萬元以九分紙鈔帶捆綁為1捆,共500萬元現金。
檢方指出,楊姓被告等人在鄭文燦面前將手提袋置放在會客室茶桌下,並以口型陳述及手勢比劃「5」的方式,向鄭文燦示意,鄭文燦當場見狀,回覆表示「知、知、知」(台語),進而收受該筆500萬元賄賂。
鄭文燦及助理家中扣得數百萬現金,另案偵辦不明財產罪
檢方說明,本案共計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46人,調詢70人次、檢訊61人次;7月11日從鄭文燦助理施男家中扣得現金40萬146元、46萬元、1萬9,444元,合計87萬9,590元不明資金。
檢方指出,7月29日持桃園地院搜索票,前往鄭文燦北市某居所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尋獲裝有400萬及278萬5,000元現金的2個上鎖保冷袋,2筆合計達678萬5,000元。
檢方說明,鄭文燦及楊姓被告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罪嫌,其中鄭文燦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檢方也說,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將另行偵辦。
移審後將交保?法界人士:逃亡之虞是關鍵
鄭文燦遭桃園地檢署收押至今共47日,今天被起訴後,依法將移送至一審法院,法院經訊問後,會決定是否繼續羈押,亦或是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逕予釋放之處分。由於檢方的起訴書近10萬字,內容鉅細靡遺,日後各方司法攻防可想而知。
對此,法界人士分析,法官必須具體認定鄭文燦有逃亡之虞,方能繼續羈押,但鄭文燦是知名人物,出入都受到媒體高度關注,且其堅稱自己是清白的,逃亡的可能性不高。
不過,也有法界人士舉台北市議員陳重文今年7月涉及台智光案遭起訴為例,當天法院就以有串證之虞,及有羈押原因與必要性,訊後裁定續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所以鄭文燦是否能暫獲自由,仍待法官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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