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 台塑前高層侯水文認行賄: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犯錯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收賄500萬,由於事後發現遭掛線監聽,緊急把所有款項退回,但桃檢8月底仍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鄭文燦在內共11人;桃院今(14)日二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他當庭認了犯下行賄罪,並稱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犯的錯,非常後悔,強調自己年近8旬,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鄭文燦因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收賄案件,歷經院檢3度交鋒,桃院於7月11日裁定羈押禁見至8月28日,命其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中正區住所,以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接觸同案者;而他也遭民進黨廉政會停權3年。
桃檢在起訴書中指出,已退休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2011年5月間與侯水文、前集團顧問廖俊松合資成立鴻展公司,欲使「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的9.12公頃土地能以「自辦市地重劃」模式取代「區段徵收」,因此2016年間找上鄭文燦幫忙。
桃檢追查發現,鄭文燦了解廖姓父子需求後,就在會議表達相同立場;並找廖姓父子表達意見;2017年9月14日,廖姓父子帶著一只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包,前往鄭文燦的官邸交付;據傳,廖子當時向鄭文燦比了「5」的手勢,而鄭則用台語回應,「知啦、知啦」。
檢方認定,審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鄭文燦卻始終矢口否認犯行,指稱他人誣陷;其行為時為直轄市市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身受國家俸祿,當應清廉自持。竟收受賄賂後,護航、附和特定私人進行本件土地變更開發,與行賄者裡應外合,將職務行為裁量權限,全權交託依行賄者之所願,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有辱官咸,惡性甚重,建請予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桃院今日二度召開程序準備庭,傳喚侯水文出庭,侯當庭表示,對於起訴內容皆無意見,同時承認犯罪;他亦強調,自己在偵訊過程中據實回答、全力配合調查,「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犯錯,感到很後悔,我已經快80歲,患有心臟病及慢性疾病,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予以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機會,謝謝」。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鄭文燦涉貪案 台塑前高層侯水文認行賄: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犯錯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有舌頭向犯罪者通風報信? 黃智賢:貪官汙吏都關注柯文哲案
柯文哲延押庭在即! 吳崢喊司法一視同仁:檢調應該是肯定會起訴
「民眾黨內猴子當山大王」 前中央委員籲:改選黨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