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臥室暗櫃搜出678萬現鈔」 檢求刑12年
台北市 / 華視新聞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 案 ,桃檢偵查起訴11人,鄭文燦被求處12年重刑。起訴書中,除了鉅細靡遺,點出鄭文燦接受請託,與其他被告在飯店密會、以及收受500萬賄款後,如何護航等細節。檢 察 官重批鄭文燦坐享為私人金庫,惡性甚重!檢方還在他主臥室旁的暗櫃,搜出678萬現金,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記者VS.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說:「市長會不會擔心被押。」市長會擔心被押嗎,表情凝重,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三進地院卻沒三出,因為涉貪遭收押,經過47天檢方偵結起訴,記者VS.鄭文燦辯護律師陳永來說:「(其中一位律師好像直接被起訴),謝謝。」
記者會後緊接著要開移審庭,鄭文燦辯護律師腳步急促(電子看版),因為他不只被起訴,還被求處重刑,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說:「(鄭文燦)他矢口否認相關的一個犯刑,我們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希望能夠量處有期徒刑12年。」
檢方查出,鄭文燦接受請託土地變更案,106年8月6日晚間,侯文水先來試水溫,和鄭文燦約在台北市某間飯店,並敲定下次密會,不到兩個禮拜,又和相關人士,在另一間飯店碰面,商討土地變更案的細節。
為了商討土地開發案,前台塑集團楊姓總經理和廖姓父子,甚至和鄭文燦相約在台北市東區某間飯店,還表示如果鄭文燦肯幫忙他們也不會失禮,事隔一個月,檢警持續追蹤雙方動態。
14日晚間廖姓父子,將現金500萬元裝進黑色提袋進入官邸,廖姓父子把錢放在桌腳,用嘴形和手勢比出無聲的5,鄭文燦則回覆知道了,收受賄絡證據明確,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說:「鄭姓被告的台北市的某居所,扣得不明的大額的資金,那總共資金的額度,達到678萬5千元。」
檢方偵辦整起案件,搜索了40多處,傳喚上百人,儘管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還推說被他人陷害,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證據一個個被攤在陽光下,想脫身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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