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1200萬交保 林佳龍:法治國家一切都要符合程序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林佳龍說,法治國家一切都要符合程序。(圖/記者高逸帆攝影)
林佳龍說,法治國家一切都要符合程序。(圖/記者高逸帆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案,法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外交部長林佳龍今(10)日表示,法治國家一切都要符合程序。

鄭文燦被控任職桃園市市長期間,涉嫌為「華亞科技園區」土地變更案收受500萬元賄款案,桃園地方法院9日二度召開羈押庭,庭訊後將保釋金從500萬元增加至1200萬元,裁定交保候傳。

林佳龍今下午與媒體茶敘,並受訪表示,「當然我主要針對外交部,有關於個案涉及海基會,或是民進黨內的事情,我就不做回應。」他強調,法治國家一切都要符合程序。

法官認為,雖然全案還有諸多證據待調查、傳喚,但鄭文燦已交接市長職務迄今近2年,難認有羈押之必要性。考量羈押原因並非不得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及交保金額、政商地位等,裁定12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鄭文燦日前透過Line訊息發聲,「我親愛的朋友,我是文燦,經過兩天的漫長偵訊,下午法院裁定交保,我已經回家休息。我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這是我很珍惜的價值。我也會在未來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己的清白,深深感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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