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7/9上午重開羈押庭 民進黨:收押立即停權3年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資料畫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資料畫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檢方約談後提出聲押,桃園地院裁定5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承辦法官決定明(9日)上午10點整開庭。

針對鄭文燦一案,民進黨廉政會今晚召開臨時會議,依廉政條例規定予以立案,決議未來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若有證據顯示其涉入不法行為而被裁定羈押時,援往例將予以停權3年處分。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之情節發生時,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之規定再行調查,及進行更嚴厲之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從重處分是因為廉政委員會認為,擔任國家公職等級越高,必須被要求越高。被問及鄭文燦是否表達意見或聯繫?邱駿彥回覆「沒有」,並提到鄭的辯護律師同樣是廉政委員,廉政會就不讓他參加,律師本人也申請迴避,就為了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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