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羈押庭再開!郭正亮提「這結局」:檢方公信力就破了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資料圖/胡瑞麒攝)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資料圖/胡瑞麒攝)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捲入桃園土地弊案,桃園地檢聲押未果,不服抗告,桃園地院昨(9日)更裁1200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等法院今(10日)晚撤銷1200萬元交保,發回桃院更裁。鄭文燦聲押案將在明(11)日下午三度開羈押庭。前立委郭正亮今天針對本案表示,「鄭文燦在司法體系有一定的力量」,並認為「如果沒有收押成功,檢方的公信力就破了」。

據了解,鄭文燦疑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收賄500萬,桃檢偵後認定涉嫌重大,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鄭文燦,桃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撤銷交保,發回地院更裁。桃院9日再開羈押庭,檢辯鏖戰4小時,仍裁交保,並將保金從500萬提高至1200萬元。檢方不服,再度當庭抗告。

今晚7時許,高院撤銷原1200萬元交保裁定,發回更裁。高院合議庭認為,原審以案發至今多年,且被告卸任桃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被告「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桃院表示,收卷後即分案,承辦法官決定鄭文燦聲押案明天下午2時將開庭。

另一方面,郭正亮今在網路節目《綠也掀桌》中表示,「鄭文燦在司法體系有一定的力量,所以才會這樣,因為他的案子都在桃園地院,不是在高院,如果是高院就必須佩服鄭文燦的能量之大」。

「這不太符合弊案的邏輯」,郭正亮指出,土地重劃案利益甚大,「好不容易見到(鄭文燦)市長,只給500萬?」他認為鄭文燦一向謹慎小心,「這不太可能」;但如此事為真,郭正亮說:「那就是有恃無恐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最後郭正亮說,「目前鄭文燦是三個罪,收賄、洩密、洗錢,如果不是犯罪所得,就都沒有洩密、洗錢問題,只有收賄,但貪污罪是行為犯,當下有那個意圖收下那個錢就成立了,如果沒有收押成功,檢方的公信力就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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