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被封地產王 桃園市府:報導有誤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日電)根據多家媒體今天的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因為有13筆土地被封為六都首長地產王。不過新聞處發布聲明指出,相關報導有誤,若單就數字來解讀,恐怕容易產生誤會。

今天有多家媒體報導,桃園市鄭文燦和妻子林俞汝共有13筆土地、4筆建物,另有3筆土地、2筆建物信託,以筆數來看,算是六都首長的「地產王」。桃園市政府新聞處則發布聲明稿澄清。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依據106年監察院廉政專刊顯示,鄭文燦及妻子名下共有土地4筆、建物7筆。

張惇涵表示,鄭文燦去年已將12筆繼承父親名下持分土地,且持分面積少的農地贈與弟弟,目前不在市長名下,而市長也已經依財產申報規定,誠實申報土地變動情形。

至於7筆建物,張惇涵指出,這7筆資料中包含建築物的車位、陽台及公共設施等。由於車位、陽台及公共設施各有獨立權狀,因此依法分開申報。所以市長及夫人名下實際為3筆建物,並非7筆,若單就數字來看恐怕容易產生誤會。

張惇涵說,至於名下4筆土地中,其中1筆是繼承家族的土地,持分面積不到40平方公尺。其餘3筆則是3筆建物座落的基地。

由於財產申報時,鄭文燦和妻子林俞汝尚有新台幣1千萬左右的房屋貸款尚未繳清,因此存款與房貸相當。(編輯:吳佳穎)107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