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自隆專欄/使用安博盒是侵權的海盜行為

鄭自隆專欄/使用安博盒是侵權的海盜行為
鄭自隆專欄/使用安博盒是侵權的海盜行為

鄭自隆/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最近有個不起眼的「小」新聞就是,檢察官起訴製造與販賣安博盒的商人,並要求從重量刑,這則新聞關係電視產業發展,但即使是當事人的新聞台也就只有陽春處理,並不覺得有特別之處,忘了教育民眾使用安博盒之類的接收器就是侵權的海盜行為,可惜了。

媒體產業有兩項主要收入:發行與廣告,民眾對媒體廣告收入容易理解,但甚麼是發行收入?當我們買報紙、買雜誌,對紙媒而言就是發行收入,廣播沒有發行收入,但電視有,每月繳500元訂有線電視,其中約有不到200元會作為授權費,轉給內容供應商,內容供應商就是提供新聞、節目的衛星電視,如三立、東森、T台、緯來、八大…..等;但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因法律規定有線電視「必載」,所以收不到錢,這當然不合理,不過這是另一個議題。

收到的每戶不到200元的費用再由各家衛星電視按遊戲規則分配,每家不一,所以當民眾不訂有線電視,而由安博盒子接收訊號時,等於看免費電視,對衛星電視極不公平;安博盒的運作是賣你一個機上盒,然後業者再私接各家衛星電視訊號,透過網路讓民眾收看,技術門檻不高,但利益極大,而電視業者卻吃啞巴虧,,自己努力燒水,卻讓別人免費洗澡。

所以簡單的說,台灣電視產業的營運模式就是,頻道商(衛星電視業者)產製內容(影視節目新聞),內容售予系統業者(有線電視業者),系統業者透過光纖入戶將其再銷售給觀眾,觀眾每月支付訂費,系統業者再將訂費的一部分作為授權費,轉付給頻道商,頻道商將取得的授權費繼續再投入內容產製,如此循環,電視產業方能持續運轉。

包含高教育程度的政治人物都不瞭解這套台灣電視產業的營運模式,因此不會想到使用安博盒是侵權行為,2021年東京奧運賽事進行中,為了幫台灣選手打氣,很多影視、政治名人分享自己追奧運的認證照片,卻被網友發現使用非法盜版的電視盒,名人都不知道了,何況是一般民眾。

非法的類似安博盒有多泛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執行之全國性《109年廣電市場調查結果報告》,有題項問「您家中有哪些可以用來連網的設備?」,其中一個選項是「多媒體播放器」,選這個選項有7.7%;台北市似乎更嚴重,市政府委託研究的2022年有線電視用戶調查,發現家中不訂有線電視的受訪者中,使用雲端多媒體播放器收看有線電視的佔11.2%。

早期台灣人沒有智慧財產權的觀念,60、70年代大學校園用的原文書,盜版;聽的披頭四、木匠兄妹,盜版;80、90年代用的電腦軟體,盜版;直到1992年美國商業軟體聯盟(BSA: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來台抓仿冒進行鉅額求償,方得到遏止;美國商業軟體聯盟不是吃素的,期取締做法是「檢舉仿冒→法院提告→取得賠償」,直接了當,切中要害,幾年後台灣的盜版軟體就逐漸消失,即使販賣也不敢明目張膽。所以說遏止盜版,透過道德訴求是沒有用的,必須有強力司法索賠行為。

使用盜版書、盜版唱片、盜版軟體只是一次行為,但透過非法盜版的電視盒看電是卻是連續的行為,分分秒秒更新的電視訊息,都是電視業者的心血,多一個盜版盒子就少一個有線電視訂戶,系統業者拿不到訂戶月費,內容業者拿不到授權費,連帶影響收視率,而電視廣告採CPRP制,依收視率計價,因此海盜盒子也會導致電視台廣告收入下降,傷害至深。

政客抱怨電視內容不好,民眾抱怨周星馳每週都在點秋香,原因當然很多,不過類似安博的海盜盒子也是原因之一,被侵權的頻道業者一定要提告求償,而且要追溯被侵權期間的損失,只有巨額求償,才會遏止歪風,否則利之所趨,海盜行為會前仆後繼不會停止。

安博盒銷售有其「避險」高招,賣的是空機,再於YT刊登廣告或上架影片,教民眾如何自行下載軟體安裝,這當然是走偏門,法官自應明察細酌,而數位部也應有態度,以保障國內影視產業發展。


菱傳媒原始網址:鄭自隆專欄/使用安博盒是侵權的海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