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自隆專欄/監察院故意挖坑給柯文哲跳

鄭自隆專欄/監察院故意挖坑給柯文哲跳
鄭自隆專欄/監察院故意挖坑給柯文哲跳

鄭自隆/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在柯文哲唱得零零落落的KP Show同一天,監察院即挖坑給柯文哲跳,要求演唱會結餘須列政治獻金,說政治獻金法並沒有禁止募款方式,但若為選舉舉辦活動餐會、演唱會等,讓更多人來支持參選人競選,售票所得扣除成本支出如場地費、樂團費等,有結餘就須列政治獻金收入,並開收據,比照募款餐會的申報方式。

如果柯陣營乖乖照監察院要求,據實申報,就掉入對手的陷阱,據《政治獻金法》第7條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不得接受11類型個人或團體政治獻金,包括

‧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換言之,如果花8800元買現場票,與花500元買線上票的人中有外國人、中國人、港澳人,柯文哲立馬違法,網路世界無國界,誰知道是線上買票的是誰,何況對手若要刻意鑿洞挖坑,只要事先找上述3種人買票即可陷人入罪,選舉心機宛如宮鬥,不可不防。

誰說歷史不會重演,誰執政,所有政府機構就會變成啦啦隊,監察院的演出一點也不奇怪,2012年大選馬英九時代,蔡英文就被監察院耍過。

2012年大選,民進黨蔡英文對上尋求連任的馬英九;2011年10月在台南造勢晚會,一位阿公級支持者帶著三位三胞胎小孫子捐出小豬撲滿,把零錢捐給蔡英文作為競選基金。這本是選舉造勢活動常見的溫馨安排,沒想到監察院居然出手,引用條文是未成年人捐款給候選人,必須依限返還或辦理繳庫,否則違反政治獻金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民進黨於是回應只收心意,退還獻金,並致送感謝狀。

當年蔡英文是挑戰者,選情艱困,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的豪華農舍又被國民黨K得滿頭包,因農舍所有人是蘇夫人,因此甚至有不懂選舉的大老建議蘇要和太太辦離婚以求脫困,而國民黨透過監察院出手,卻讓民進黨撿到槍,逼出了小英陣營的「三隻小豬」運動,人人捐小豬撲滿,全台熱烈回應,士氣大振,也轉移豪華農舍焦點;多事的監察院幫了倒忙。

但監察院不死心,隨即表示即使蔡英文競選總部將「千千萬萬隻小豬撲滿」都列為「匿名捐贈」,也不能超過總捐款額度的百分之三十,此外監院也會注意小豬撲滿的錢,有無誠實列帳。小英陣營面對官府壓力,更借力使力,把這個事件導向國民黨動用行政資源打壓民進黨選舉,讓蔡英文取得「被政治迫害」的正當性!

不讀史,無以知興替,KP Show之前居然有民進黨市議員級的政治人物急著向黨表忠交心,到監察院遞交陳情函,舉發柯文哲的演唱會就是「假開唱、真募款」,以規避政治獻金法規範。

這些民進黨市議員是裝傻還是不知行情,演唱會8800元的實體票342張是秒殺全部賣光,若再加上據說有3000人購買500元線上票,門票總收入就400餘萬元而已,扣除場租場佈、燈光、樂團、音響、舞群,以及行政費用,400萬能打平已經不錯了,剩餘款還會有多少?

柯文哲的KP Show重點不是募款,而是造勢活動,吸引「選民注意,媒體關心」,專有名詞稱選舉或選戰event,選戰募款當然也是event活動之一,有三個意義 -

一是財務功能,候選人下定決心參選時,就開始「燒錢」,固樁、跑攤,要錢;繳保証金,要錢;打文宣、發廣告,更要錢;競選總部一開張,租金、裝潢、人事、水電、電話、文具、汽油、便當、飲料、應付「丐幫」媒體,通通要錢;除了金牛級候選人財力無虞外,大概所有的候選人都會為錢傷腦筋,也會透過募款機制與活動募集經費,以因應龐大選舉開支。

二是提昇士氣,競選靠的是「人氣」與「財力」,若在競選總部,工作人員每天看到廠商上門收帳,卻空手而回,或是候選人、候選人配偶天天打電話調頭寸,士氣會逐步潰散,導致落選;因此除了競選之前必須有完善財務計畫,方不致於「頭洗一半」,因財力不繼而進退失據,候選人必須努力募款,募款募得好,代表人氣旺、財力足,對競選團隊士氣提昇極有助益。

三是提供選民參與及情感「救贖」的管道,對某些對選舉涉入感強的選民而言,不但把候選人視為偶像,有的甚至把候選人視為自我的「分身」,候選人是替天行道,選民自己不敢或不方便出面嗆聲,候選人勇敢出來,也是選民「替代式的參與者」- 替代選民受苦受難、替代選民對抗「不公不義」的政黨,這些高涉入感的選民就會透過捐款的方式,得到情感的「救贖」。

柯文哲的KP Show重點是提供選民參與及情感「救贖」的管道,與小英的「三隻小豬」運動無異,監察院和民進黨市議員都故意畫錯重點,當畫錯重點時,卻常會讓對手撿到槍,可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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