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貞茂: 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 勢在必行

工商時報【涂憶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昨(31)日指出,為提供交易人更安全的店頭衍生性商品交易平台,已擬請期交所制定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機制。據了解,初期可望鎖定規模契約較大的外匯商品或遠匯商品為主。 以往,店頭衍生性商品多是客戶與銀行或證券商對作,存在違約風險;如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引發金融海嘯,透過店頭衍生性商品,使區域性問題更加嚴重,台灣近年發生的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風暴,也是銀行與客戶押注人民幣未來匯率走勢,未有第三方平台適時監控,導致客戶、銷售方雙輸的結果。 鄭貞茂昨日出席「2017年FIA台灣衍生性商品市場發展研討會」中表示,為降低風險,金管會已擬請期交所制定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機制,讓買賣方雙方部位可明確在市場上揭露。期交所指出,店頭商品依然還是在店頭交易,不同的僅是契約成立後,後續履約等程序就會輪由期交所負責。 期交所表示,承作店頭商品最多的為銀行、證券商,銀行有遠匯商品、外匯商品,證券商有交換(SWAP)、信用違約交換(CDS)等,期交所目前的結算機制僅以期貨商品為主,須修改期交法讓店頭商品納入結算商品後,才能往後執行。 集中結算機制如可順利發展,可望有三大優勢,第一是降低系統性風險,讓違約狀況減少,第二是有集中結算機制,可保證履約,第三是有些在國外結算的商品可以拿到國內結算,成本相對降低。 但期交所也表示,未來推動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機制,初期僅會有特定商品強制性納入,可望先以規模契約較大的遠匯或外匯商品為主,後續才會陸續推廣。 期貨業者表示,機制推動立意甚美,但銀行、證券商的接受度如何,是否衝擊已有承做某些商品結算業務的結算銀行,哪些商品該列入其中,都仍是未來必須考量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