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歐盟規範 「數位新冠證明」18歲以下基礎劑效期改365天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未滿18歲以下青少年,疫苗護照效期從270天延長至365天。(翻攝自疫情記者會)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未滿18歲以下青少年,疫苗護照效期從270天延長至365天。(翻攝自疫情記者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3日表示,歐洲藥品局(EMA)已核准12歲以上民眾追加劑,但並非所有國家都開放12歲至17歲青少年接種第3劑,因此歐盟執委會宣布修正「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DCC),將12歲至17歲青少年的疫苗護照效期從270天延長至365天,18歲(含)以上則維持270天,已核發證明者不受影響,我國已配合改版。

歐盟執委會於2021年12月21日宣布台灣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為世界性標準之一,國際成員國多且最早用於國際旅行,為使我國民眾能加速入境歐盟等國家,指揮中心於同月28日開放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供國人下載使用。

另自今年1月21日起,民眾前往部分休閒娛樂場所需配合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紀錄,除出示「紙本疫苗接種卡」外,亦可使用「健保快易通」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提供檢視。 「歐盟數位新冠證明」原本規定基礎劑(1、2劑)的效期是270天,因現在開放12歲以上可接種第3劑,歐盟執委會考量不是所有國家都開放施打,因此將基礎劑僅限於18歲(含)以上有效期限為270天,未滿18歲的民眾所持證明基礎劑有效期限為365天,並希望各EU-DCC成員國配合修改各國查驗程式。

指揮中心配合此政策,宣布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於13日改版,莊人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該修正不會影響已核發的數位證明,不需要重新下載,系統會自動判斷,未滿18歲的青少年所持證明基礎劑有效期限為365天。

20220413nm018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說明2。(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20220413nm018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說明2。(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莊人祥說明「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未滿18歲青少年已接種2劑疫苗,但超過365天效期時,系統會呈現紅色「不通過」字樣,接種2劑疫苗且未滿14天者,則會顯示黃色「非有效期內」。

20220413nm018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說明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20220413nm018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說明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必須配合歐盟資料更正,各場所使用查驗程式,可透過重新連線至查驗程式網站,並清除使用者端的快取記憶,以利保持最新驗證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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