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紓困特別條例將延長 勞動部展延移工聘僱年限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勞動部因應疫情去年發文展延在台屆滿年限移工的聘僱年限,隨著COVID-19疫情持續,勞動部今天說,移工聘僱年限將配合紓困特別條例延長,只是要如何延長、延長多久還需討論。

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風險,勞動部去年6月發函,針對在台年限已經滿12年或14年的產業或社福移工,只要在去年6月30日至今年6月30日止聘僱許可屆滿的移工,雇主都可向勞動部申請延長聘僱許可1年。

隨著特別條例將於6月底到期,雖然立法院還未三讀將條例時間延長,勞動部次長陳明仁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移工聘僱年限將配合條例延長而展延。

陳明仁指出,去年因疫情嚴重,因此發文一次展延移工聘僱年限1年,但如今隨各國國境逐漸開放、政府也有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雇主可以聘雇中階技術人力等,因此要展延多久、如何展延還在討論仍未定案。

根據勞動部統計,從民國109年3月17日至111年4月底止,目前移工在台聘僱年限已屆滿核准延長案件有3萬543件,其中產業移工12年到期核准延長有1萬8880人,社福類移工核准延長有1萬1663人。(編輯:張芷瑄)11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