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被人開車擦撞倒在路邊,沒記車牌、醒來還沒有監視器...只能自認倒楣?一文認識「特別補償基金」

阿強這天夜裡與朋友花天酒地後返家,踉踉蹌蹌地下了計程車,忽然胃裡一陣翻湧,就在巷口靠著電線桿狂吐起來。

血汗勞工大雄又被慣老闆小夫要求加班到深夜,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他,加班費僅有一瓶人參精;剛離開公司的大雄,趁著深夜馬路淨空高速行駛,並抄捷徑經過高級住宅區,想盡快回到尚有20年房貸待繳的甜蜜的家。

不幸的是大雄既近視又疲倦,根本沒注意到巷口的人影,以致於車身輕輕擦過阿強而晃動時,甚至未曾想到要下車察看,還以為又輾過一個路面窟窿,大罵這些年稅金都白繳了。

想不到原本就醉得神智不清的阿強,被大雄的飛車這麼一拉一拽,竟再也無法維持平衡,狠狠栽進那堆嘔吐物裡,不僅跌歪了鼻樑,掌心也劃出一道血淋淋的口子。阿強從劇痛中驚醒過來,對自己所陷入的窘況無法置信,驕縱如他,不禁流下屈辱的兩行眼淚……

事出突然, 阿強根本來不及記下對方的車號, 警方雖到場處理,但時值深夜,沒有人目睹事發經過,因此向阿強表示還要調閱路口監視器,以便進一步追查肇事車輛及駕駛的身分。

闊少阿強哪裡吞的下這口氣,摀著鼻子在派出所拍桌大嚷:「連我爸爸都沒有打過我!他好大的膽,竟然敢撞本少爺?我一定要告死他!等著瞧,我家的律師會告得他到下輩子都賠不完!」

然而,在查出闖禍的駕駛是誰之前,阿強根本找不到對象索賠;他也不知道車號,更無法向那輛車投保強制責任險的保險公司請求醫療費。阿強不禁存疑,如果警察遲遲查不出肇事者身分,難道就只能自認倒楣了嗎?

法蘭客變法術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簡介

一、設立宗旨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成立的機構,目的則是當肇事車輛沒有投保強制險或加害人有肇事逃逸等情況發生時,為了避免車禍被害人求償無門,因此設立了這個「特別補償基金」來解決這類的事故,讓無法申請強制險理賠的被害人,也能透過這個機構申請到補償金,以獲得基本的保障。

二、特別補償基金提供理賠的範圍

特別補償基金提供理賠的範圍與強制險一樣,也是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殘廢給付與死亡給付三種。
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第1項規定,特別補償基金在被害人遇有下列情形而未能經由申請強制險獲得理賠時,以提供補償的方式加以救濟。

㈠事故車輛無法查究時。

㈡事故車輛為未投保的車輛。沒有投保強制險或曾經投保強制險,但車禍發生時強制險已逾期失效的車輛,亦屬之。

㈢事故車輛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的被保險車輛。例如車輛有投保強制險,但已被偷車賊偷走的失竊車屬之。

㈣事故車輛係屬全部或部分為無須投保強制險的車輛。例如農用車。

三、特別補償基金不提供理賠的情形

㈠被害人或請求權人故意行為所致者。

㈡被害人或請求權人從事犯罪的行為所致者。

㈢單一交通事故的駕駛人。

㈣只有財產上的損害。指無人受傷,只造成單純財損的情形。

四、特別補償基金行使代位求償權的範圍

車禍有肇事逃逸的情事發生時,肇事者日後如被警方查獲或是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險時,特別補償基金在補償被害人後,則可再對肇事者行使代位求償權。

經由以上的說明可知, 案例中因車禍受傷的阿強, 在不知事故車輛及肇事駕駛的情況下,他仍然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這個機構申請補償金,來填補他在車禍中所受的傷害,有了這層基本保障,阿強便可安心養傷,順利度過難關,待傷勢痊癒後,阿強便可回歸正常的生活。【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聯絡方式: 0800-565-678(手機可直撥)。】

作者簡介_法蘭客

天秤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2000年起從事平民法律服務工作迄今,經手處理的車禍糾紛逾萬件,實務經驗相當豐富。

本文摘自FUN學 《出車禍了!然後咧?(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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