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死修法爭議 法務部態度保留「殺人罪怎麼判」

對於接連出現酒駕肇事釀社會悲劇,朝野立委提出14個刑法修正草案,其中包括將酒駕刑責提升至「死刑」,法務部對此建請審酌比例原則,不應一昧加重刑責,遭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質疑「打假球」,無法滿足國人期待;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19)日強調「法貴執行」,酒駕肇事當然可以將刑責加到死刑,但是法官會不會這樣判?判了會不會執行?如果不會,就是再一次讓人民失望罷了,更何況如果酒駕判死,那麼惡行更重的殺人又該怎麼判?

立法院司法法治委員會今日排審攸關酒駕刑責加重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蔡碧仲、司法院副秘書長周占春、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衛福部司長諶立中等官員列席備詢。對於朝野立委提案提高酒駕刑度,法務部在書面報告中建請再審酌比例原則、刑法刑度級距。

葉毓蘭認為,法務部的書面報告都在「講空話」、藐視國會,她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在交通安全改革指出,應該要建立杜絕酒駕、毒駕的機制,雖然認同法務部在書面報告加入「但書」,但是不處理相關修法,就是背離了行政院、外界對修法的期待。

蔡碧仲表示,「再酌」是客氣不是講空話,實際上就是充滿謙意的反對,也是對立委的尊重。他認為「法貴執行」,任何不能執行的法律沒有人會怕,訂死刑不是不行,問題是檢方起訴後法院會判死刑嗎?如果不會,就只是讓社會期待,然後再一次受傷害,國際上的兩公約是否會認同台灣的司法?他強調,判死刑之後要確實執行死刑才會有威嚇力。

蔡碧仲指出,人最怕關,酒駕肇事的人也一樣,目前還沒有修法的狀況下,只要法院判處6個月以上徒刑就不能易科罰金,如果判6個月以下,檢察官盡量不要給他易科罰金的機會,目前不用修法,就已經有幾十件不能易科罰金。

蔡碧仲表示,酒駕刑責一再討論,到現在已經沒有刑可以加,原因在於一旦酒駕加了死刑,那麼殺人罪應該怎麼判?即便再多的酒後肇事以「未必故意」來起訴,到了法院法官會支持多少?何況未必故意不是只有酒後才有,刑法本來就有未必故意,檢方如果要以此起訴,就是要論述清楚,否則隨意以「未必故意」起訴酒駕犯,就只是讓老百姓再一次失望而已。

至於近日高雄有酒駕者到殯儀館服社會勞動,蔡碧仲指出,原意是要讓酒駕者看看大體,讓他知道自己「幹了什麼蠢事」,但是為了顧及家屬情緒,所以退而求其次讓他清理周邊環境,透過殯儀館的氛圍讓他知道,自己一時的莽撞造成多大的錯誤。

※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