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送報生 林克穎有望引渡回台服刑

酒駕撞死送報生 林克穎有望引渡回台服刑

7年前酒駕撞死送報生遭台灣法律判刑,卻變裝潛逃回國的英國商人林克穎,我國政府提出引渡請求,卻被蘇格蘭高院認為台灣監獄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判他不用回台服刑。不過好消息是,經過上訴,英國最高法院撤銷蘇格蘭高院的判決,全案發回重審,也讓林克穎引渡案,燃起一線生機。

7年前撞死送報生,英國商人林克穎潛逃出境,原本蘇格蘭法院判定無須引渡回台,不過英國最高法院撤回重審,燃起一絲希望。

遭撞死送報生舅媽:「能不能回來還是個問題,當然是他們說了算,因為人在他們手上,重點是在,在於說就算求償不到,讓他關我們也甘心。」

多年過去,家屬還是無法原諒,2010年3月25日,印度裔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判刑4年,民事判賠908萬元確定,2012年他卻冒用友人護照逃回英國,2013年10月16日,台灣英國簽署「引渡備忘錄」,隔天林克穎被蘇格蘭警方逮捕羈押,台灣也向英國正式提出引渡請求。

聲音來源:遭撞死送報生姐姐黃小姐(2016.09):「我跟我爸只想好好過日子而已,他就是死不認帳啊,即使證據都齊全,他的幫兇又這麼多,我們只是小老百姓。」

2014年蘇格蘭地方法院宣判林克穎須引渡返台服刑,但林克穎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去年(2016年)9月判決,駁回我方引渡請求,檢察總長沃爾夫上訴,英國最高法院撤銷高院判決,發回更審。法務部表示,這樣的實務運作在英國法院相當少見,首先需要二審的檢察官願意提起上訴,還得經過最高法院認同上訴理由,並撤銷判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對這個判決我們感到非常的欣慰,也認為說司法正義能再度的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最主要重點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說,林克穎如果引渡到台灣來執行的話,會受到不人道待遇,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台英雙方的法務部門,就本案簽署了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法院也承認,我方在本案具有的法律地位,這些都已經創下,台英司法合作上的先例。」

林克穎案也象徵台灣的法律地位得到國際承認,當時蘇格蘭院方認為台灣監獄擁擠,判林克穎不用回台服刑,如今撤銷免引渡回台判決,引渡林克穎案又出現生機,外交部與法務部異口同聲,會全力訴訟,力拚林克穎回台受刑。(民視新聞王皓宇、羅執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