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真的會被關 竹檢2人易科罰金駁回確定牢裡過年

酒駕不再只有罰錢而已,真的會坐牢!新竹地檢署一日內駁回2名易科罰金聲請案,一名60歲湯姓男子和59歲高姓男子,因為都有酒駕前科,雖然分別判刑5個月和3個月,但執行檢察官這兩人自制力不佳且漠視法律,駁回2人的易科罰金聲請,將2人直接發監,要2人到牢裡過農曆年。(彭清仁報導)

新竹地檢署指出,湯姓男子去年7月底在新竹縣朋友住處聊天喝藥酒,無照騎機車遭警方查獲,全案新竹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名,判處湯姓男子5個月徒刑。由於湯姓男子2018、2019年間已有2次酒駕前科紀錄,執行檢察官認為湯姓男子自制力不佳且漠視法律,整體考量駁回易科罰金聲請,發監執行。

另外,59歲高姓男子因酒駕被花蓮地院判刑3個月,高姓男子向受囑託執行的新竹地檢署聲請易科罰金,但檢察官發現高姓男子於105、108年間已有2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分別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及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之紀錄,但高姓男子仍第3度酒後駕車被警方查獲,檢察官也駁回高姓男子易科罰金的聲請,直接發監執行。

據了解,最近新竹地檢署已接連駁回多起酒駕易科罰金的聲請,湯姓和高姓男子都是第3度酒駕被查獲,檢察官直接要2人到牢裡過年。檢方強調,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三修正案,將酒駕刑責提升至有期徒刑3年,酒駕真的不是小事,也籲請民眾春節期間家人團聚,千萬不要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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