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觀點-建議開放標靶藥適用性 及健保給付比例

中國時報【李盛雯╱台北報導】 就婦癌來看,國外有許多標靶藥物已取得美國FDA及歐盟適應症,然而國內婦癌治療中,只有子宮體平滑肌膜癌及復發性卵巢癌取得適應症,但仍未達健保給付標準,患者仍需自費。 婦癌醫學會理事長屠乃方站在臨床醫師立場指出,婦癌患者年齡多處於家庭支柱及社會主要工作人口,臨床上經常看到患者因家庭經濟不允許而放棄治療,令人惋惜。「每個人都應該有機會得到好的治療與照顧,尤其台灣的醫療水準不輸歐美,如果能適當同步取得化療藥物及標靶藥物,並給予適當健保給付,讓醫師的武器多一點,可減少許多家庭遺憾。」 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暨台大醫院乳房醫學中心主任黃俊升從乳癌治療觀點指出,台灣乳癌相關醫療水準已大致與歐美相近,只不過美國多以私人保險為主,若有標靶藥物,通常都能給付,而歐洲許多國家雖屬全民健保,許多藥物也多有給付,但台灣礙於全民健保,雖有標靶藥物可治療,但因許多未給付而成為患者一大經濟負擔。 黃俊升說,若是初診就發現癌症的患者,治療費用高,但治療期較短或許還能承受,比較擔心的是復發轉移,即使有標靶藥物可用,卻可能因藥物有效持續治療而傾家蕩產,很多人不得已放棄治療。如何讓全民健保用在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身上,是醫界與健保專業人士必須正視的問題。 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認為,癌症治療目的是希望癌友能接受最有效的治療,延長壽命,儘早回到工作崗位,以減輕家庭與社會醫療照護負擔。 王正旭呼籲,「如果藥物已經實證醫學認可,若能儘快核准為健保用藥且提高給付比例,對癌友幫助才是最大。」另一方面,他期待政府提供策略,讓醫療機構與社區資源無縫銜接,達到醫社融合目標,幫助癌友治療後能持續對社會有所貢獻,才能達到減輕家庭與社會的醫療照護負擔之醫病雙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