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商標爭奪 DR.WU勝DR.HU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DR.HU」與「DR.WU」爭奪醫美商標,就中文而言「胡」與「吳」不難分辨,但若就英文字來看,僅「H」與「W」一字之差,如此近似的商標,一般消費者容易混淆,法院認為,既然近似度不低,先註冊且知名度較高的「DR.WU」應該獲得商標權。 林之林科技公司以「胡博士DR.HU」商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經該局審查後,准列為註冊商標。 不過,達爾膚生醫科技公司(原名天昱生物科技公司),認為兩商標太相似了,依商標法規定,後來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應該核准,因此對林之林的「DR.HU」商標提起異議。 智慧局認為一個是胡博士,一個是吳博士,消費者應該不會認錯,於是對達爾膚生醫提出的異議聲明,處分「異議不成立」。 達爾膚生醫不服,提起訴願,經濟部訴願會作成「原處分撤銷,由智慧局另為適法的處分」決定,林之林獲悉後循序打起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達爾膚生醫公司負責人吳奕叡的父親是知名皮膚科醫生,從事醫學美容逾30餘年並研發推出「DR.WU」品牌的醫學美容產品。 而達爾膚生醫公司在民國92年設立後,除陸續獲准註冊三個「DR.WU」商標外,亦持續推廣行銷「DR.WU」系列商標的醫療美容產品,並在國內外知名報章、雜誌與電視媒體廣為報導,並常為美粧保養專家於電視節目推薦使用,所以「DR.WU」諸商標算是已經有聲譽的著名商標。 就商標的外觀來看,「DR.WU」商標的外文字體較大且略經設計,予人寓目印象深刻,應該是消費者辨識商品來源的主要識別部分。 而「DR.HU」與「DR.WU」,給人印象深刻的主要識別部分「DR.HU」與「DR.WU」,僅中間字母「H」與「W」的些微差異,其整體外觀及讀音均相仿,一般消費者,於異時異地隔離觀察或實際交易連貫唱呼之際,顯然不易區辨而屬於構成近似的商標,而有使相關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