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保健-日本藥妝規定鬆 亂用傷身又無效
中國時報【陳瑄喻、廖珮妤╱台北報導】 藥品、保養品分不清,傷身又無效!許多人總認為「日本製最好」,愛飛到日本藥妝店大採購,買一堆「藥用」產品當乳液、護膚霜,但醫師提醒,部分藥品可能含類固醇、抗生素,甚至是國內禁用成分,沒病不可亂擦,曾有30多歲女性,把藥膏當護手霜,自認為冬季乾癢就狂擦,就醫才知是蕁麻疹。 中國醫藥大學國際醫療美容中心主任邱品齊說,根據日本政府規定,日本藥妝店內販售的藥品都必須標註上是第幾類醫藥品,但由於日本藥妝店販售藥品並不嚴格,幾乎民眾踏進去後,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邱品齊說,很多人愛到日本買的曼秀雷敦AD軟膏(俗稱藍色小護士)是含有Lidocaine麻醉劑的藥膏,在台灣應屬於醫師處方藥,自行購買使用會有風險,甚至有可能造成皮膚的慢性傷害,像是出血、抗藥性、過敏等症狀。4年前該款產品引進台灣後,代理商將Lidocaine麻醉劑成分拿掉,就符合我國規範,無須處方即可購買。 以日本販售的曼秀雷敦AD軟膏為例,邱品齊說,屬於日本第2類醫藥品,也就是平常沒有病就不要亂買、亂用、亂吃的產品,但卻常見不少人民眾把這種藥膏當作保養品用。 邱品齊說,曾有30多歲的女性病人,雙手會不自覺的發癢,一開始以為是冬季癢,託朋友從日本帶了幾條回來使用,起初擦了很舒服,未料之後只要不擦,雙手就會發癢,就醫才知她是蕁麻疹,必須吃藥症狀才會改善。 邱品齊表示,藥品之所以列管為藥品,是因為風險及副作用會較大,需要在醫療專業判斷追蹤下使用才會比較安全,把藥品當做保養品用,就很像是拿大砲亂打或持關刀亂砍,而且之後一旦出問題,不但得不償失甚至要申請藥害救濟都不行。 皮膚科醫師趙昭明則提醒,民眾常見迷思是認為「藥用」護膚效果比較好,其實因日本的規範與我國不同,許多產品上面都可標註藥用,那不是「升級版」的意思,建議購物時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