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振軍紀才是顧立雄當務之急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防部長顧立雄近日首次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時表示,由於現行國軍訓練項目有近戰格鬥基本教練,因此傳統刺槍術將會予以取消;同時,國軍部隊未來也不再踢正步,慶典活動改以齊步為主。此一宣示固然令人一新耳目,惟顯然非整建戰力當前之急;反觀近年陸續發生的上兵站哨偷溜進輔導長室睡覺、新兵不服管教打傷副班長、20多名新兵打群架、士兵收假不想回營私自返家不歸、海軍班長性侵同袍11歲幼女等,種種現象都指向軍紀不彰,這才是顧立雄治軍最應優先處理的起手式。

台灣自洪仲丘事件後促成軍審法修法,在承平時期把軍人審判從軍法體系之軍事法院,部分移至司法體系普通法院辦理。自此之後,軍紀維護深受影響,舉凡喝酒鬧事、酒後駕車肇事、吸毒、逾假逃亡、抗命、暴行犯上時有所聞,而軍方也苦無良策予以有效制止。

在以往的軍法體系,針對逾假逃亡、抗命、暴行犯上、打群架、衛哨兵失職等刑責,通常分別處以1年以上、3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尤其是義務役士兵逃亡罪執行刑期後,仍須將剩餘役期服完始能退伍。

反觀前述罪行在目前司法體系普通法院審理時,泰半被處以數個月徒刑,有時甚至得以易科罰金。固然此舉於法律角度或無違和,然軍紀事件關係國家社稷安危,不宜單純從個人角度為裁量,而應考慮對其他軍人風行草偃或起而效尤之影響。

古今兵家訓言,都清楚揭示「軍紀」是「軍隊全員心理上所公認的規範」,有戰鬥力的軍隊,皆是軍紀嚴明的軍隊。《孫子兵法》行軍篇云:「卒未親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美國名將巴頓說:「紀律是保持部隊戰鬥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士兵發揮最大戰鬥潛力的關鍵。」義大利軍事家加里波底也說:「嚴格的紀律是建構堅實軍隊不可或缺的要素。」

有鑑於此,顧立雄部長主掌國防部兵符後,應以盡快恢復軍中平時軍法審判機制為治軍最優先的起手式,並且修訂不合時宜的法令、條例,以維護官兵人權和尊嚴,進而有益國軍有形、無形戰力的形塑。

換言之,顧立雄部長具有深厚的法學素養,由其督促所屬提出新的軍法制度轉型方案,應能廣為社會各界人士所接受,殷切期盼他能跳脫以往窠臼重振國軍風紀,積極建立一支服從守紀、號令嚴明,敢於捨生忘死、戮力捍衛國土的鋼鐵勁旅,俾因應中共與日俱增的武力威脅行動。(作者為前戰爭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