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公所陳姓小編猝死 新北市府認定因公死亡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為釐清金山區公所陳姓約僱人員在家亡故是否屬因公死亡,市府參照中央規定包含邀約對象、組成方式及相關程序等,由法制局局長擔任召集人,並延聘10名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分別於109年8月27日、9月10日及17日召開3次會議,就陳姓約僱人員亡故前工作情形、就醫及救護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後,認定本案可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比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3條第2項第4款第3目,為執行任務而為必要之事前準備或事後之整理期間,猝發疾病之因公死亡要件。新北市府尊重並按審查小組之認定,辦理相關撫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