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慶12號喋血案 台船長獲釋出獄

發生於20年前的重大海上喋血案,高雄籍遠洋漁船「金慶12號」前船長龔泰安,酒後槍殺9名大陸漁工,龔在模里西斯被逮捕服刑13年後,返台受審判刑20年確定,入獄服刑。日前獲准假釋,上周已經出獄。(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發生於20年前的重大海上喋血案,高雄籍遠洋漁船「金慶12號」前船長龔泰安,酒後槍殺9名大陸漁工,另4名大陸漁工因逃命跳海,不幸溺斃,龔在模里西斯被逮捕服刑13年後,返台受審判刑20年確定,入獄服刑。龔日前獲准假釋,上周已經出獄。 這起漁船喋血案,當年震驚國際,也是台灣史上死傷最嚴重的喋血案,由於遭冷血殺害的13人全是大陸籍,案發後引起兩岸官方高度重視,各自要求取得龔泰安的司法管轄權。 判決指出,1999年2月16日,龔泰安擔任「金慶12號」遠洋鮪釣船船長時,因在印度洋作業期間與同船大陸楊姓漁工發生爭執,憤而拔出身上左輪手槍將他擊斃,其餘3名漁工見狀找龔理論,也遭槍殺。 龔隨後持槍到船艙內殺害陸籍大廚,並在走道上槍殺另4名船員,共有9名大陸漁工被他擊斃;另有4名漁工唯恐遭遇不測,紛紛抱浮球跳海,龔見狀竟駕船衝撞後離去,4人不幸溺斃。 漁船在2月20日駛抵模里西斯路易斯港後,模國警方逮捕龔,龔被判無期徒刑,2012年11月龔服刑13年獲假釋,遭驅逐出境,刑事局派員赴模國將他押返受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考量他犯後自首且坦承犯行,依舊法規定減刑,依殺人罪判刑20年,龔因已在模里西斯服刑,諭知免執行10年,全案定讞。法務部矯正署日前核准龔假釋,龔已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