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增訂!興櫃公司董監選舉採候選人提名

▲金管會修法增訂興櫃董、監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圖/記者顏真真攝,NOWnews資料照片)
▲金管會修法增訂興櫃董、監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圖/記者顏真真攝,NOWnews資料照片)

[NOWnews今日新聞] 為持續強化我國公司治理,便利股東行使選舉權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金管會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1項但書及第216條之1第1項之授權,擴大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之適用範圍,規範自2025年1月1日起,增訂全體興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

金管會表示,前開規定草案已完成法規預告,預告期間外界並無意見,將於近期依行政程序發布命令。本次強制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之適用範圍如下:

一、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1項但書,及第216條之1第1項準用第192條之1第1項但書規定,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載明於章程,股東應就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二、本令自114年1月1日生效;本會108年4月25日金管證交字第1080311451號令,自114年1月1日廢止。

更多 NOWnews 今日新聞 報導
學者籲防杜人頭帳戶!金管會:阻詐措施見成效、2年攔詐破百億
「先買後付」業務崛起!傳純網銀也想搶食大餅 金管會說話了
幣圈注意了!金管會明年金檢重點公開 25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入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