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推動保險業採「風險導向」內稽制度 最快後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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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為提升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效能,提升內部稽核工作執行彈性,金管會秉持差異化監理原則,持續推動保險業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預計明(2023)年8月前可以提出申請,經保險局內部審查之後,最快後(2024)年1月1日實施。

金管會指出,「保險業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將給予保險公司更多的彈性,依照自家風險趨勢及內部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內部稽核查核頻率,將現有的人力資源把運用到風險較高的主體或項目,提高內部稽核的查核效率。

金管會2016年起開放本國銀行申請採行該項制度,且截至10月中旬已核准21家本國銀行實施後,賡續將保險業納入推動對象,近日已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暨發布解釋令,鼓勵符合財務健全且具備有效內部控制制度之本國保險業,向金管會申請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

金管會強調,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有助於保險業強化風險辨識及評估能力,提升自我監督管理效能,期許保險業完善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及強健經營體質,以回應社會大眾對保險業之信任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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