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揪炒房團 對聯邦銀、新光銀開鍘各罰150萬元

金管會去年曾揪出炒房團利用第三人ATM存現金方式,幫多戶房貸戶繳息,以躲避金流查緝,金管會今天(3/21)釋出金檢結果,新光銀行、聯邦銀行和元大銀行洗錢防制和認識客戶態樣沒有做好,針對新光銀、聯邦銀違反洗錢防制法,處以150萬元罰鍰。元大銀行則核處予糾正。

金管會揪炒房團,對聯邦銀、新光銀開鍘150萬元。資料照

金管會清查7家本國銀行,依對案關銀行進行金融檢查結果,銀行辦理購屋貸款業務,聯邦銀行及新光銀行涉及未完善建立及落實執行洗錢防制作業,爰依洗錢防制規定,核處150萬元罰鍰。

而元大銀行辦理自然人購屋貸款作業,對於認識客戶及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執行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等作業未臻完善,依銀行法規定,核處應予糾正。

金管會表示,銀行辦理授信案件,應依徵、授信原則及銀行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整體評估後以決定是否核貸。而銀行核貸過程,除考量債權確保外,防制洗錢相關控管措施亦應適用,均為授信案件風險控管重要作業程序。金管會強調,銀行與借戶業務往來過程中,應強化相關風險管理措施,並持續精進防制洗錢作為,以健全業務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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