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祭分紅保單5大新規 禁止再用「高分紅」話術 極端情況下分紅可能為零

金管會公布分紅保單新規範,要求分紅機制要透明,銷售應列出最可能紅利金額、較低紅利金額及可能紅利為零,不能過度宣染「分紅夢」。(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去(2023)年分紅保單熱賣,卻衍生出許多亂象,為了避免業者以提高分紅率為銷售訴求,金管會近日公布分紅保單新規範,從商品設計、資訊揭露、銷售行為、董事會及專業人員的責任、審查機制等5大面向祭出新規定,強調分紅機制設計須透明、禁止過度宣染「分紅夢」、應載明紅利並非保證且極端情況下可能為零等警語、分紅保單業務要設置區隔帳戶等,新規預計將於今年7月正式上路。

金管會公布「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人身保險業辦理分紅人壽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草案及「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待「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修正草案完成預告,分紅保單監理新規將於7月起上路。

紅利並非保證,極端情況下可能為零

分紅保單的新制管理規範,包含五大面向。第一,針對商品設計面向,要求保單紅利計算公式應淺顯易懂、分紅保單業務應設置區隔帳戶分開管理,且盈餘分配給要保人的比例不得低於七成,若可分配紅利盈餘連續兩年未達最可能紅利,業者須提報董事會、向要保人解釋原因,並向主管機關說明理由及改善措施。

第二則是針對資訊揭露面向,銷售文件應列出最可能紅利金額、較低紅利金額及可能紅利為零的情形,且簡介、建議書、要保書等,皆應明確載明紅利並非保證、極端情況下可能為零等相關警語。另外,每年紅利宣告日後30日,業者應於官網揭露可分配紅利盈餘、紅利實現率及紅利分配計算方式等,以利大眾瞭解。

第三則是針對銷售行為,禁止招攬人員以保單報酬率與公司股息率、同業保單、銀行存款或其他金融商品報酬率比較。

分紅保單祭出5大管理新制,預計7月1日上路

第四,針對董事會及專業人員的責任,明定董事會應對分紅保單業務負有最終責任、且簽證精算人員每年應向董事會提報紅利分配報告(含分配保戶之比例)、商品簽署人員也應於商品銷售後追蹤紅利實現情形,如有偏離最可能紅利金額情形應召開會議討論改善措施。另外,招攬人員也須參加分紅保單相關教育訓練,確實瞭解商品內容後,才得開始招攬。

第五則是針對審查機制面向。由於分紅保單屬於壽險保單,若主約有壽險以外的理賠項目,須採核准制;但若醫療、意外等保障是用附約來設計,就可以採備查制。

已有3家保險公司銷售分紅保單,業者多半樂見其成

目前有承作分紅保單業務的保險公司,分別有保誠人壽、富邦人壽以及法國巴黎人壽三家業者。

對此,保誠人壽表示,相關新規範是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為出發點,除了提升分紅保險商品的公開資訊透明外,也有助消費者了解分紅機制、商品設計等,有利分紅保險巿場的蓬勃穩定發展,保誠人壽樂見其成,也將全力配合。

針對目前已上架銷售的三家分紅保單,是否需要重新改版上架?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則說,業者必須檢視是否符合應注意事項,必須在實施日之後,銷售商品都要符合注意事項規定,若有業者檢視不符合規定,就要在實施日之前進行修改,才能在實施日後繼續銷售。

目前仍在評估是否搶進分紅保單的保險業者則表示,過去分紅保單最常出現的爭議是,常常業務員、通路跟客戶講的分紅,與保戶最後拿到的分紅有不少落差,導致需要花更時間向保戶解釋為何達不到分紅標準,因此考量是否銷售,會相對需要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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