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支付命令仍具執行力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民事訴訟法修正案三讀過關,未來債權人申請支付命令將無「既判力」,也就是不再等於法院判決效力,對於新制是否衝擊銀行等債權,金管會表示,已洽詢銀行公會等看法,由於金融業與客戶債權明確、留有相關憑證,除非是有爭議或糾紛的案件,否則不至於受到影響。 銀行局長詹庭禎表示,客戶積欠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債務金額一般非常明確,且都有相關契約或憑證,同時這次修法只是拿掉「既判力」,但仍保有「執行力」,銀行還是可以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