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營業稅 7月恢復5%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健全方案闖關成功,金融營業稅將是加稅首波。財政部賦稅署昨(18)日表示,銀行、保險業本業收入的營業稅率,將自7月1日起,由2%恢復為5%,預估今年將有60億元稅收挹注國庫。 財政部賦稅署昨天舉行記者會,細數近來修法成果。官員指出,針對營業稅法第11條、第36條條文,行政院已通過自今年7月起上路,銀行業、保險業在9月及11月申報營業稅時,須適用新法,按5%稅率計算並繳交金融營業稅。 財政部表示,適用對象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兼營銀錢營業的信用部、信用卡公司,以及處理金融機構不良債權的資產管理公司、壽險、產險及再保險公司,以及其他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公司等。 賦稅署官員表示,金融營業稅稅率恢復至5%,其中保險業的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款,再據以計算應納稅額;至於銀行業、保險業的本業收入範圍如何認定,財政部將提出草案,儘速報院核定。 依據財政部預估,適用新制的七大金融產業,明年全年可望為國庫增加189億元稅收,並強調上述對象非本業的銷售額,以及其他金融業的銷售額,金融營業稅的稅率仍維持2%,不受影響。 另外,財政部昨天也同步公告使用牌照稅修正條文。為避免租稅優惠被濫用,對供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使用的車輛,採取定額免稅,將排氣量超過2,400cc的車輛,每年使用牌照稅最多減免1萬1,230元,並於明年起實施,預估稅收可增加超過7億元。 針對逾期未繳使用牌照稅,或是報停、註銷牌照的交通工具,車主若是使用公共水陸道路,財政部將減輕罰則,將原按應納稅額裁處1倍及2倍罰鍰,改為處1倍以下及2倍以下罰鍰,後續將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倍數表,讓違章處罰更為合理。